科好集团Safeline Group科好人力资源可提供“因就业往来港澳”办事咨询和代理服务
发布日期:2015-10-12
科好集团Safeline Group新闻信息部
科好集团Safeline Group科好人力资源致力于国际猎头服务,为实现大陆人才赴港澳就业,科好人力资源可为该类人才提供“因就业往来港澳”办事咨询和代理服务。该服务的具体操作如下。
一、办理对象
面向个人。
二、申请条件
我市常住户口居民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三、受理部门与办公时间
1、东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2、受理地点:东莞市东城西路191号
3、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每逢星期三8:30-10:00为业务学习时间。
四、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0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再次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五、所需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上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3、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回执》。
4、申请人系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遗失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需提交所属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___申报遗失出入境证件的函》。
5、赴香港就业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8、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缴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9、持非我市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在我市申请再次签注的,须本人办理。持外省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需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四、办理程序
填写申请表(持我市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免填表)→领号→窗口受理→取回执→缴费→领证
所有申请人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须本人提交申请办理。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由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须在申请表上签署监护人意见和自助查验通关声明;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意见和声明仍由监护人签署,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由申请人本人提出申请办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委托代办签注:
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可由监护人代办签注,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申请人已满60周岁,可由委托人代办签注,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不包括商务签注异地申请)。
3、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的,可由同一本户口簿的家庭成员代为办理。